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项目报名
大赛简介
为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惠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以下简称“湾高赛”)。为做好大赛组织发动工作,现将《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惠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协办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惠州市科技、工信、商务、文广旅体等市直相关部门。
支持单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香港品牌发展局。
合作单位:华冠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时间安排
2025年6月至8月启动和推广阶段
2025年9月网络投票和初赛评选
2025年10月至11月决赛评选和对接
2025年12月颁奖仪式
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金奖、银奖、优秀奖共60项,奖金总额360万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1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5项(其中专利类各4项、商标类各1项),奖金20万元/项。金奖奖金合计200万元;
银奖2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10项(其中专利类名7项、商标类各3项),奖金5万元/项。银奖奖金合计100万元;
优秀奖3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15项(其中专利类各10项、商标类各5项),奖金2万元/项。优秀奖奖金合计60万元。
除奖金外,以上奖项将同时获得相关奖杯和证书。
设专项奖励共50项(无奖金奖励),具体设置如下:
投资潜力奖2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10项(其中专利类名7项、商标类各3项)
转化运用奖2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10项(其中专利类各7项、商标类各3项)。
网络人气奖10项:网络投票票数排名前10项(其中专利类7项、商标类3项)。
奖项要求
1.同一参赛主体,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包含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可重复获得同类型金奖,且获奖总数不得超过2项。奖项将根据成绩排名去重录取。已获得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不可重复获得专项奖励。
2.晋级湾高赛决赛的项目将获得奖励证书。
3.为激励省内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湾高赛的支持,设立最佳组织奖
分组设置
本届大赛所有参赛项目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各组分别进行比赛:
企业参赛按2024年汇算清缴的营业收入进行分组,营业收入小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列入初创组,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的列入成长组。
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利/商标参赛项目均列入初创组。
若参赛主体为多个企业联合参赛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参赛,则按参赛企业的2024年汇算清缴的营业收入总和计算,
参赛项目要求
专利类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当包含至少一项核心技术(含基础技术、重要技术分支)的有效发明专利。所述专利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授权,语言限中文、英文。参赛项目拥有多件发明专利的,应明确其中一件发明专利为参赛核心专利。
(2)参赛项目的核心专利应当是2020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除参赛核心发明专利之外,参赛主体应该将与参赛项目关系最密切且能够形成组合的不超过10个全球范围内的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起参赛
(3)参赛项目所属专利技术领域应以战略性产业集群为主包括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商标类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件拥有市场价值、起到标识产源作用和能够支撑产品或服务主营收入的国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作为参赛项目的核心商标,应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授权,并连续使用1年以上。
(2)参赛项目所属产业领域涵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其中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广东省重点打造的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
(3)参赛项目在资格审查中,若存在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不满一年的情形,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项目在参赛期间,若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被认定存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围积或商标不当使用等行为,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其他要求
1.参赛项目在参赛期间,若存在参赛资料弄虚作假、恶意隐瞒等情形,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2.专利类参赛项目同组同一企业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个,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受报名数量限制。商标类参赛项目同一主体(包含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1个。
3.已获得过以下奖项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项目;
(2)已获得往届湾高赛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
(3)已获得往届湾商赛金奖、银奖的项目。
参赛主体(团队)要求
1.参赛主体为参赛项目相关专利/商标权利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由权利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联合组队参赛
2.参赛主体应为在粤港澳地区内注册的市场主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粤港澳地区以外注册的市场主体,且相关专利商标已在粤港澳地区进行转化落地(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可由粤港澳地区内转化落地合作主体牵头,联合报名参赛,但该类主体不可以独立参赛。
3.参赛项目牵头主体必须为项目核心专利/商标权利人(之一)。如果参赛主体为核心专利/商标的多个权利人之一的,且其他权利人不联合参赛的情况,参赛事项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4.参赛团队成员可包括参赛主体在册员工和服务机构在册员工。一经报名,参赛团队中的服务机构成员不可变更,参赛主体成员若发生变更,应经执委会同意并在大赛官网公示后更换大赛中上场答辩的人员,必须是已报名的参赛团队成员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可独立作为参赛主体参赛,可与权利人联合参赛。
6.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加联合参赛项目实行回避制度。同个服务机构不能派员同时参加比赛和大赛指导、评审、仲裁等工作。
7.参赛主体应社会形象良好,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参赛主体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一年内因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而影响品牌声誉的,将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成果运用
(一)对于有在大湾区落地转化意向的参赛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大湾区内地九个地市人民政府有关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等落地转化实施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各地市积极出台政策,吸引优秀湾高赛项目落地转化实施。
(二)对省内优秀项目,若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和证券化意愿的,由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积极予以支持,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优先推荐晋级决赛的中小企业加入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
(四)依托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重点园区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知识产权运营、落地转化提供支撑服务。
(五)主办地惠州市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利用好本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园区等为参赛项目提供专利成果运营、落地转化相关资源对接服务。
(六)对于决赛获奖的广东省内专利类项目,其参赛核心专利可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广东专利奖不占推荐名额。
(七)对于大赛获奖的项目,参赛主体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上标注“湾高赛”名称、LOGO及包含届次在内的规范奖项名称。
(八)参赛项目可免费参加大赛组织的各类对接会,与产业园区、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等面对面对接交流,大赛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创造、运营、保护等全方位支撑服务,助推参赛项目转化落地。
媒体宣传
围绕赛事重要环节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媒体的立体宣传。积极利用视频、文字、图片、海报等方式,在各大中央媒体、省级媒体、港澳媒体,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湾高赛官网、湾高赛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报名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
微信号:huaguanBP
创业大赛帮手为全国科创企业提供在线报名、咨询等服务。为创业者助力发展平台,助力创业项目发展。
需要对接创业大赛落地政策的项目将BP发送至我们邮箱:hgdqbrc@163.com,将由专业人员为您匹配赛事
如遇二维码过期,请添加工作人员
https://mp.weixin.qq.com/s/fOLsUaSZmVTGaHOL-sQy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