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长三角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赛的通知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长三角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
合肥大学
长三角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协同中心
协办单位
安徽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协同中心
(一)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
刘业勋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执行主任:
任永合肥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主任委员:
蒋正飞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汪毓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洪日昌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黄志祥安徽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白义香合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全省各高校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校领导
长三角创新创业教育协同中心各理事单位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校领导
委员:
苏石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张应杰合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杨勇安徽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崔光磊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院院长
杨洪涛安徽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夏登峰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处长
张发宇合肥工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王平安徽医科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
张志平安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
舒家先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高青海安徽科技工程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全省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
长三角创新创业教育协同中心各理事单位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
朱东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
童夏雨浙江财经大学创业学院院长
张徐南京邮电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院长
李臣学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三)仲裁委员会
主任委员:
吴孔宝合肥大学纪委副书记
委员:
王松涛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陈超逸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四)秘书处
秘书长:
张应杰合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执行秘书长:
董承军合肥大学文化与旅游学院正处级组织员
秘书:
刘鑫蕊、王厚诚
二、大赛主题
智汇长三角,创新育英才
三、竞赛目的
通过搭建长三角全域联动的创新创业交流平台,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方位锤炼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切实将竞赛育人成效转化为长三角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将青年创新活力转化为服务长三角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落地见效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与创新保障。
四、竞赛内容
(一)长三角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赛。包括创意组、创业组、成果转化组三个组别,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人工智能+、交叉融合六个类型。(详见附件1)
(二)同期活动。即大赛优秀项目资源对接会、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大赛优秀项目走访调研等系列活动。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实践平台,推动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组别及类型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在校生以在读学籍报名(以通知下发之日为准),毕业生以最高学历报名。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各赛道银奖及以上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成果转化组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参赛人员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以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多个其他项目。
(六)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6年3月30日前正式入职)。
(七)各有关学校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六、竞赛安排及流程
大赛主要采用初赛(院校选拔)、复赛、决赛三级赛制。院校推荐由各院校负责组织,复赛及决赛由组委会负责组织。
大赛主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教育专家、创业孵化专家、技术专家、企业专家、投资专家等有关人员担任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一)报名资格和要求
长三角各高校均可参赛,共设置创意组、创业组、成果转化组三个组别,各组别各高校可推荐不超过5组进入复赛。
(二)比赛时间安排
参赛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鼓励跨校组队,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赛项目限1项,指导教师指导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1)项目申报(2026年3—4月)
各参赛团队需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2):
①参赛项目申报表word版及PDF扫描件;
②参赛作品汇总表excel版及pdf盖章版;
③项目商业计划书及PPT;
④项目介绍视频(90s以内,自愿提交)。
请各学校以“XX学校+复赛作品”命名汇总,于4月15日17:00前将参赛团队材料统一打包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csjcxcyds@163.com)。
(2)复赛及决赛(2026年4—5月)
赛事组委会将邀请教育专家、创业孵化专家、技术专家、企业专家、投资专家对各高校提交的作品进行初筛及评审,并确定金奖、银奖、铜奖。
(3)走访调研(2026年5月—10月)。
组委会将携同创孵机构对大赛获奖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深入了解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和发展需求,推动优秀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七、成绩评定
按照决赛专家打分情况进行排序,根据比例确定奖项。
八、奖项设定
以进入决赛队伍数为基数,分设金、银、铜奖:金奖占进入决赛队伍数量的10%左右,银奖占进入决赛队伍数量的20%左右,铜奖占进入决赛队伍数量的50%左右。
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大赛设优秀组织奖。
九、赛项安全
参赛代表和领队在参加比赛期间,由其所在学校帮助购买保险,以保障师生比赛期间安全。
赛项承办方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的总目标,制定周密详细的应急预案,对参赛选手的住宿、餐饮、竞赛现场进行安全保障,保障赛程的秩序、防疫、电力、消防、医疗、救护安全等,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十、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协调组织。省教育厅做好统筹协调,相关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长三角区域赛工作。
(三)提供支持。各高校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四)经费支持。大赛承办单位应合理安排专项经费,按相关财务要求规范经费使用。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办赛产生的资料费、耗材费、会务费、印刷费、宣传费、租赁费、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费、交通费以及专家评审费、工作人员劳务费等。
十一、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员及领队或指导老师须知
1.为保证赛事的顺利推进,保证活动的组织效率,各参赛团队应严格按照赛程表设定的赛事各环节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2.在“大赛官方QQ群”的各参赛单位领队兼指导老师,在赛事期间应密切关注工作群发布的通知等信息。
3.各校参赛队员及指导教师抵达决赛现场后,请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到登记、校验信息、拷贝文件、领取材料袋及参赛证或领队证、签署承诺书等签到工作。报到后入住酒店,各校自行承担住宿费用。请各学校领队和指导教师提前预订酒店。
(二)工作人员须知
本项赛事的工作人员包括秘书处工作人员、赛场服务人员等。
1.大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服务工作。
2.大赛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分内各项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认真检查、核准参赛选手的相关证件,保障参赛选手和观摩人员等按指定区域和位置进场和就座。
4.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组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5.要安排好各参赛学校教师代表的休息以及食宿。
6.比赛工作组人员,要坚守岗位,当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时,应及时处理;如需重新比赛,须得到评委专家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7.评委应主动不与任何参赛团队接触,在比赛未结束前不对参赛团队或赛题进行实质性点评,点评限于选手的方案和现场表现。在评审时,严格按照评审评分细则进行公正评审。
8.秘书处工作人员和赛场服务人员要分工明确,按赛程各时间节点进行信息发布、收集、分类、寄送,对各赛团队的反馈意见、材料进行登记、处理或上报。
十二、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个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案例赛申诉应在评审工作期间或拟获奖公示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2.申诉时,应向大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阐述并提供相应证据。参赛团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3.申诉报告须有该参赛队伍的全部选手和指导教师的签名。
(二)仲裁
1.仲裁委员会收到书面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在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2.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3.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竞赛宣传
大赛相关信息由长三角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协同中心统一对外发布。本通知及大赛期间相关事宜由秘书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与大赛秘书处联系。
十四、联系方式
(一)大赛工作QQ群号为1020629000,请各高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以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二)联系人:刘鑫蕊、王厚诚
联系电话:0551-62158647
电子邮箱:csjcxcyds@163.com
2026年3月25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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